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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池债务债权律师-王灿阳律师
    广西盈磊律师事务所 金城江区颐园路2号第四层
    5.0
    帮助人数:109
    #律师标签: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
    133-1768-0800
    更多> #律师简介: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在广西博爱律师事务所执业,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在办理案件中利用自身深厚的理论功底领悟和学习办案业务的操作技巧。熟悉各类案件流程,并一直不间断在努力学习中,让自身素质得以提高再提高,特别擅长办理(1)刑事辩护、(2)合同纠纷、(3)人身损害、(4)劳动争议、(5)婚姻家庭(6)诉讼和非诉案件等案件,尽最大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功之路,有我相随”是本人法律服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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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池债务债权律师-陆善宏律师
    广西弘生联合律师事务所 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27号金旅大厦16楼
    4.9

    来自103人评价

    帮助人数:703
    #律师标签: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80-7780-4545
    更多> #律师简介:2012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后任职于人民法院五年半,秉持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擅长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经济纠纷等业务。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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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池债务债权律师-石琳琳律师
    广西周道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丹县城关镇锡都路与聚宝路交汇处(新公会一楼)
    5.0
    帮助人数:175
    #律师标签: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3-0778-8878
    更多> #律师简介:石琳琳律师,201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现执业于广西周道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担任多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事、债权债务纠纷等民商事及刑事辩护案件。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兢兢业业,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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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民事活动中,权利人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债权请求权包括:存款本金及利息、国债、金融和企业债券本息的兑现请求,以及因投资关系的出资请求。法律法规特别规定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债权也在此列,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债权债务 1499次阅读
  • 为避免银行催收,应立即确认并支付逾期债务;可申请信用卡账户冻结,以防止进一步问题;切勿外借信用卡,以防风险。如需法律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债权债务 1308次阅读
  •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益受损并明确知晓损失及义务人开始算起。逾二十年,法院不再法律保护,但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分期履行债务时,时效从最后一期到期后算起。 #债权债务 1405次阅读
  • 1、敦促借款人偿还:借款人若偿还过期债务,债权人可接受还款,借款人不能要求退还已偿财产。2、拟定还款合同:重新制定还款合同,以重启诉讼时效。3、催款通知书:发出催收通知,借款人签章或盖章,即确认债务,有效重启时效。4、收集证据:通过书面文件、信函等证明时效中止或中断。5、提起诉讼:可向法院起诉,但借款人可用诉讼时效作为抗辩6、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或签订新协议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 1308次阅读
  • 即使法律赋予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还款协议仍具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据此提起诉讼,但是债务人如以时效已过抗辩,法院不支持债权人的请求,债权人可能败诉。 #债权债务 841次阅读
  • 在宣告死亡诉讼时效期间,如被宣告死亡者经历无法掌控且无法消除的外部事件,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求偿权,诉讼时效将暂时中断。但需注意,若死亡宣告发生在诉讼时效到期前六个月内,则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止案例。 #债权债务 848次阅读
  • 我国法律设定民间借贷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并确认义务方之日起算。特殊情况超二十年的,除非有申请,法院一般不保护;允许特殊情况下的时效延长。 #债权债务 961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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