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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城区劳动合同律师-唐玉娟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东莞市南城区宏北路恒兆中心14楼
    5.0

    来自120人评价

    帮助人数:520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4-1825-1322
    更多> #律师简介:唐玉娟,女,汉族,湖南邵阳人,大学本科学历,获法学学士学位,系注册执业律师,以全国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目前为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广东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刑事委员会委员、民事委员会秘书长、东莞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多年的执业生涯,唐玉娟律师在刑事、民商事和企业法律顾问3个领域有深入的专业研究、广泛的人脉资源和大量的实操案例。在刑事辩护领域,从业以来办理了两百余起刑事案件,熟悉办案流程,能及时有效为被羁押的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承办的大量案件获得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效果,包括公安机关撤案、取保候审、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以及法院缓刑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满意。在民商事领域,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熟悉各类公司法律事务,参与办理多起公司并购、增资,公司证券从业资质、金融业务资质申请,公司融资融券,公司破产清算等非诉项目;特别擅长办理复杂的纠纷案件,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并结合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最大化的争取权益,所办案件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结合多年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实践经验,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并能够根据不同企业的行业特点和运营模式建立有针对性的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企业法律风险,每年为2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深受客户的好评和赞誉。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刑事领域:刑事案件辩护、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二审改判。●民商事领域: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等;●非诉领域: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部分成功案例:民事类案例(均有相关法律文书)1、张某某与曾某某股权转让纠纷,胜诉,成功为张某某追回200万2、东莞市凯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中某美公司债权转移之诉,胜诉,成功为东莞市凯某有限公司追回110多万元3、杨某林工亡案件,历经三年,胜诉,成功为杨某林获得100多万赔偿款。4、东莞市宸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佑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成功为东莞市宸某有限公司追回货款20多万元。●企业法律顾问类案例1、东莞市凯戈化工有限公司2、东莞市宸昕鞋材有限公司3、东莞港塑塑料有限公司4、东莞市恒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5、东莞市几汇模具塑胶有限公司6、东莞市海瑞森科技有限公司●刑事类案例(均有释放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一、30天取保候审或37天内不批捕释放案件1、黄某某涉嫌组织卖淫案件,撤销案件2、张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撤销案件3、黄某汉国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30天内取保候审4、郑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30天内取保候审5、庄某珍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30天内取保候审6、曹某训涉嫌抢劫罪案件,30天撤销案件7、卢某成涉嫌强奸罪案件,27天内取保候审8、刘某军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案件,30天内取保9、沈某祥涉嫌介绍卖淫罪案件,30天内取保候审10、李某涉嫌诈骗罪案件,37天内检察院不批捕11、张某洲涉嫌虚开发票罪案件,37天检察院不批捕二、37天至90天内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案件1、廖某权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67天内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2、朱某露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90天内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3、郑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件案件,70天内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4、谭某亮涉嫌职务侵占案件,67天内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5、杨某潮涉嫌强奸罪,97天内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1、审查起诉(检察院)不起诉案件1、胡某某诈骗罪案件,不起诉2、李某某介绍卖淫罪案件,不起诉3、房某某涉嫌非法控制计算系统罪案件,不起诉2、审判阶段(法院)轻判、缓刑、免于刑事处罚、改判案件1、欧阳某某涉嫌盗窃罪案件,拘役3个15天2、李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案件,4年7个月(检察院量刑10年6个至12年6个月)3、徐某某故意伤害罪案件,缓刑(检察院建议6个月至1年6个月)4、李某国交通肇事罪案件,一年(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量刑3年至7年)5、赖某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益罪案件,免于刑事处罚。6、刘某某贩卖毒品罪,变更定性,由贩卖毒品罪(量刑7年以上)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六个月7、乔某某诈骗罪(套路贷),轻判9个月8、欧某某寻衅滋事罪(涉黑涉案件),成功将涉黑恶打掉,轻判10个月9、张某某职务侵占罪案件,二审成功改判(由一审4年6个月,改判为2年6个月)10、莫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二审成功改判(由2年改判为1年4个月)11、赵某某涉嫌抢劫罪案件,再审成功改判(由10年改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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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城区劳动合同律师-陈裕康律师
    广东追光者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聚富路131号名慧中心大厦7楼707-711
    5.0

    来自11人评价

    帮助人数:130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2-1519-2421
    更多> #律师简介:陈裕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追光者律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和合同审查能力。执业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买卖纠纷、土地以及房屋租赁和转让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本人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熟悉公检法司及仲裁机构的办事流程。具备财务会计、投资融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人正直、热情、敬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好、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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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城区劳动合同律师-王淑艳律师
    广东知恒(东莞) 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1号台商大厦1单元办公6201-6210
    5.0

    来自35人评价

    帮助人数:185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0-3845-3163
    更多> #律师简介:王淑艳律师,广东知恒(东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以来办理多起诉讼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专业扎实,该法律团队业务领域主要涵盖金融类刑事案件,婚姻案件、保险理赔、合同纠纷。本团队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部分成员曾供职银行、保险等知名公司,承办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和项目,涵盖了法律、金融、保险等方面。团队每位成员都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擅长和感兴趣的领域,专注于“金融强监管情况下金融市场现状”、“金融合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保险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的研究”等,咨询电话:18038453163/1342327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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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城区劳动合同律师-项检律师
    广东弘敏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东莞市东纵路210~211号愉景东方威尼斯广场b区210号
    5.0

    来自47人评价

    帮助人数:5725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8-9990-7560
    更多> #律师简介:项检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11、双一流高校),拥有八年法律工作经验。在广东地区有专业团队专业办理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多年,在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上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用法律的思维,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会指引当事人搜集证据,为后期诉讼在做好铺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本律师法律功底扎实,团队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累计追回赔偿达数千万,为您的纠纷处理保驾护航,快速拿到应有的赔偿。执业期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项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秉承专业、负责、高效的理念,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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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城区劳动合同律师-杨阳律师
    广东兆科律师事务所 东莞南城第一国际D座702室
    5.0

    来自256人评价

    帮助人数:931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6687-5557
    更多> #律师简介:杨阳律师,主办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办理过多起经济民事、刑事和非诉案件,擅长婚姻家庭、合同、公司事务、刑事、经济纠纷、侵权赔偿等业务。自始至终都以西政校训“博学笃行厚德重法”作为自身执业座右铭,其丰富的工作阅历和法务实践使得杨律师能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全面、准确地把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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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欺诈涉及虚构事实、隐匿真相,以签约为诱饵骗取财务利益。犯罪者可能虚构工作机会,与求职者签约后无实际职位或未履行合同义务。金额大或情节严重可构成劳动合同欺诈罪。 #劳动纠纷 1170次阅读
  • 劳动合同到期后,若劳动者无意续签,可直接离职。合同自然终止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关系,因合同未规定提前通知细节,劳动者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完成必要离职手续即可。 #劳动纠纷 924次阅读
  • 员工试用期内工作仅三日,不可立即解约。按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欲离职,需提前三天通知人事部门,方可合法解约。若未提前通知而突然离职,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员工需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纠纷 1346次阅读
  • 试用期合同期限因劳动合同期限而异:合同期三个月至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一至三年,试用期不超两个月;合同期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不超六个月;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合同期不足三个月,不得设立试用期。用人单位需依法设定试用期。 #劳动纠纷 1080次阅读
  • 从法律角度看,试用期内也应交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只要劳动关系存在,雇主就有责任为员工购买社保。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因此雇主应按时为试用期员工支付社会保障金。 #劳动纠纷 930次阅读
  • 试用期企业需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未签者应在一个月内补签。违规者需支付双倍工资作为惩戒。如劳动者拒绝签署,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无需赔偿但应支付已工作时间的报酬。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解除时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并支付补偿。 #劳动纠纷 1026次阅读
  • 根据相关法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无需提前通知,只要在到期一个月内完成即可。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在原合同到期前完成续签。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办理手续,但劳动者仍在工作,则视为劳动关系继续有效。 #劳动纠纷 109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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