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某生前投保了“XX中老年人意外险”,然而20XX年X月XX日,他驾驶电动两轮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C某的近亲属TX、CXX、CXX、C某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收到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无证驾驶机动车”。这让本就沉浸在悲痛中的家属陷入了经济困境。
在这个艰难时刻,他们找到了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2017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她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严谨、专业的代理工作。
在证据收集方面,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能力。她全面收集并提交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单、拒赔通知书、医疗费票据、村委会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还原了投保、事故、抢救、拒赔的全过程,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她深知证据是案件的核心,只有把证据做扎实,才能在法庭上有足够的底气。
庭审策略上,张双意律师精准定性涉案车辆,击破了保险公司拒赔的核心理由。她提出,涉案车辆虽被鉴定为“机动车”,但从产品标识、社会普遍认知、登记管理现状来看,普通公众均视为电动车。而且格式条款存在争议,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解释。同时,她紧扣保险法规定,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指出案涉保险为网络电子投保,保单未对免责条款进行显著提示,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约束力。在依法核算理赔金额时,她按合同约定准确计算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和医疗费,诉求合法有据。
在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张双意律师规范把控庭审,完整陈述事实、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采纳全部观点。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缺席判决,被告XX公司需支付四原告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及医疗费合计XXX元,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保险公司负担。这一结果彻底推翻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实现了全额赔付、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全面胜诉。
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她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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