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海省西宁市XX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原告严XX是个小女孩,法定代理人是她的母亲赵XX,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被告是严XX的爷爷奶奶严XX和王XX。
事情是这样的,20XX年X月XX日,赵XX与严XX结婚,婚后生育了严XX。但后来两人感情不和,于20XX年X月XX日经法院调解离婚,严XX由母亲赵XX直接抚养,父亲严XX每月给付抚养费X50元。然而,不幸的是,20XX年X月XX日,严XX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用人单位与严XX的父母就工亡赔偿达成协议,支付了工伤死亡赔偿款项共计人民币1X00000元。严XX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此事后,多次和严XX的父母协商分割赔偿金,但他们刻意隐瞒赔偿金额,直到庭审时才知晓具体数额。而且,他们以各种理由拒绝严XX的合理主张,截至起诉时,赔偿金已全被他们收取,没给严XX分配任何份额。
对于严XX来说,处境十分糟糕。她年纪尚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经济来源,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开支全靠母亲承担。父亲的意外死亡,让她失去了父爱和未来可期待的抚养支持,后续成长和教育都需要大量经济支持。可赔偿金却被爷爷奶奶霸占,她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
李斌律师介入此案后,做了大量工作。他详细梳理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明确责任主体及赔偿范围。他多次会见严XX及其法定代理人,了解案件细节,前前后后会见了5次。同时,他仔细查阅卷宗,卷宗约有1000多页。他还提交了《代理意见书》《证据清单》等多份文书,为案件的审理做好充分准备。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斌律师发现,被告以死者生前有债务为由,想从死亡赔偿金中扣除相关款项,但这些证据并不能证实死者生前的个人借款行为。而且,本案是共有物分割纠纷,并非继承纠纷,分割时扣除死者生前债务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李斌律师抓住这个关键策略点,在代理意见中明确指出,被告无权用属于全体近亲属共有的死亡赔偿金抵偿债务,其清偿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李斌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4件,其中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相关案件办理了2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在处理这类案件上,他有一定的经验。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斌律师关于死亡赔偿金分割及债务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意见。法院判决被告严XX、王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原告严XX死者严XX死亡赔偿金等分割款542X1X.55元,同时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对比严XX最初的处境,原本赔偿金被爷爷奶奶霸占,她一分都拿不到。而现在,她能拿到542X1X.55元的分割款,这无疑保障了她后续的生活和教育需求。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斌律师准确抓住了案件的法律要点,通过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代理意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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