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戎畅律师正式开启独立执业生涯。此前通过司法考试后的学习经历,让他深刻认识到民商事领域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形成了尽职尽责、踏实务实、不夸大承诺的执业理念,决心在民商事案件代理中为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戎畅律师深知,在民商事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因此,他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不轻易做出承诺,而是通过扎实的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这种理念在他处理的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原告郑X、王X系夫妻,因合伙项目退股事宜,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X、吴X,要求二人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接到案件后,戎畅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他仔细研究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
在庭审过程中,戎畅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清晰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原被告曾签订联合办学合伙协议,原告实际投资41.08万元,案涉退股协议由吴X代牛X签名,虽牛X后续有还款与承诺,但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符合退伙法定与约定条件。他的观点有理有据,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不得不重视。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戎畅律师的观点得到了认可。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判决理由是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违反合伙协议关于不得抽回出资、转让需股东会确认的约定,不符合合伙退伙法定程序;原告未能证明退股符合约定条件及100万元退股款的合法依据,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事后,牛X对戎畅律师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他没想到戎畅律师会如此细致地研究案件,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抗辩,为他成功驳回了对方百万元的诉请。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戎畅律师在大额商事纠纷中法律定性、程序抗辩、证据攻防的核心价值,也让他的执业理念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和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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