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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建设工程纠纷,近20万工程款全额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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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76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双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6人 执业9年
律所: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220171114962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73325129
代表案例:51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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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TX委托张双意律师起诉被告TX乙和株洲市XX公司,追讨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张双意律师精准代理,固定证据、驳斥抗辩。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原告全面胜诉,实现全额追回欠款等彻底胜利。
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建设工程纠纷,近20万工程款全额追回

在株洲,TX承接了地下停车场、配电间人工挖孔桩工程,完工结算后却迟迟拿不到工程款。面对被告的推诿,TX感到无助又愤怒,于是找到了张双意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双意律师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在民商事领域,她同样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

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被告XX公司系项目施工单位,TX乙为挂靠实际施工人。完工后双方结算工程款为XXX元,但二被告始终拖欠。XX公司以“不知情、无盖章、项目已竣工、不构成表见代理”为由拒付,TX乙以无钱为由推脱。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工程欠款、挂靠责任、合同效力开展精准专业代理。她首先固定核心证据,收集施工合同、工程量统计表、结算单、关联案件判决书,证实工程已完工、结算金额明确、TX乙以XX公司名义签字确认。接着,她驳斥“项目已竣工、合同系事后补签无效”的观点,指出补签合同是对施工事实的确认,工程虽形式竣工但按现状验收,案涉工程包含在项目范围内,抗辩违背客观事实。

对于挂靠与连带清偿责任,张双意律师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被挂靠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经营导致欠薪,应承担清偿责任,从根本上否定公司免责理由。同时,她否定“表见代理不成立”的抗辩,指出本案并非表见代理之争,而是违法挂靠、违法分包,XX公司作为被挂靠方具有法定清偿义务。此外,她还依法主张利息与诉讼费用,按结算约定与LPR主张逾期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可执行。

最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张双意律师代理意见,作出原告全面胜诉判决。判令TX乙、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XXX元,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XXX元、财产保全费XXX元,全部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被告TX乙缺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张双意律师在建设工程与农民工欠薪领域的专业能力。她精准运用违法挂靠、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工程已交付视为合格、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等裁判规则,全方位击破建筑公司拒付借口,锁定连带责任,破解执行难题。此案也成为农民工、实际施工人维权标杆判例,彰显了张双意律师全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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