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有一家事业单位陷入了一场棘手的困境。该单位原负责人为参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借款,以单位名下房产作抵押担保,涉及借款本金高达1.5亿。新负责人上任处理遗留问题时,发现这一抵押行为可能导致至少1.5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当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单位工作人员个个愁眉不展,仿佛被一块巨石压得喘不过气来。而且从表面证据看,抵押合同上有原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这让案件形势看似十分不利。
就在事业单位一筹莫展之际,他们找到了刘小林律师。刘小林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拥有近二十年的深厚执业资历,法学理论知识宽广、诉讼经验丰富、庭审技巧精湛。他尤其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对复杂法律领域有深入研究。在本案中,刘小林律师的优势在于他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出色的沟通能力。
他能迅速聚焦案件的核心争点,发现案涉房屋的抵押担保未履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等程序,原负责人以事业单位的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已超出其代理职权范围,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凭借这一精准的判断,刘小林律师为案件找到了突破口。
刘小林律师的这种优势在过往的工作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他曾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入选了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在众多同类案件中,他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独特视角,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在这个案件中,一审法院认为履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等程序属于内部流程,不影响合同效力,驳回了事业单位的诉讼请求。但刘小林律师没有气馁,他又代理事业单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他将原负责人超越职权范围,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观点与承办法官进行重点阐述与沟通。他详细地分析了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用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说服了法官。最终,省高院采纳了刘小林律师的上诉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了抵押合同无效及要求银行协助注销抵押登记的诉讼请求。
因为该案件属于系列案件,通过此生效判决最终为事业单位同类的抵押合同确认为无效的案件提供了同案支撑,刘小林律师代理该事业单位一系列同类型的抵押合同纠纷案均确认为无效,为事业单位避免了近1.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刘小林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帮助事业单位解决了困境,挽回了巨额国资损失。他的行为正是对这一理念的最好诠释,也让人们看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担当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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