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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金额提出异议并主张从轻情节,助力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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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91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红亮律师
评分:5.0 执业8年
律所: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94921634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朱红亮律师法学科班出身,拥有近八年一线执业经验,主攻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精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各类案件,办案思路成熟、实操技巧娴熟。他熟悉定西、陇西本地司法环境,办案严谨务实、沟通耐心,兼顾法理与人情,恪守执业准则,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专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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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等三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通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甘肃定西朱红亮律师作为张某的辩护人,对犯罪金额提出异议,主张多项从轻、减轻情节。法院审理后采纳部分辩护意见,三被告人均获缓刑判决。
对犯罪金额提出异议并主张从轻情节,助力被告人获缓刑判决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在某时间段内,被告人张某、王某、李某伙同他人,明知是犯罪所得,按照上线安排,两人一组跨省多次从被害人手中取走被骗现金,并将赃款送至上线指定地点。其中,张某转移资金240余万元,王某转移资金210余万元,李某转移资金100余万元,三人非法获利均达1万余元。案发后,三被告人均被抓获到案,均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部分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朱红亮律师自2018年起在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担任张某的辩护人参与案件。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三被告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通渭县人民法提起公诉。法院立案后,因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朱红亮律师凭借在长期庭审实战中打磨出的成熟办案思路,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她科班出身,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此时结合专业知识,对起诉书认定的犯罪金额提出异议,主张部分金额不应认定。

各辩护人分别发表辩护意见,朱红亮律师提出被告人张某系未成年人、初犯、坦白、退赃退赔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她在长期承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如何精准挖掘案件的有利因素,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她立足定西陇西本地司法实践,熟悉当地办案惯例,以专业严谨的态度提出的辩护观点,为法院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

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对辩护意见逐一核实。在审查过程中,朱红亮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符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得到了法院的采纳。法院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部分被告人犯罪数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但三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犯罪、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朱红亮律师以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保驾护航,长期扎根基层法律服务,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是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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