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业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某影视公司、某影视公司唯一股东姚X、某饮食文化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影视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和保全担保费,同时让姚X与饮食文化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这一诉讼让饮食文化公司陷入可能承担巨额债务的困境,一旦败诉,公司财产将面临损失,正常经营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此时,苏州市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的朱亚龙律师介入此案。
在案件初期,朱亚龙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丰富经验,开始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朱亚龙律师曾作为高校客座讲师,多次为法学学子提供职业规划和实务指导,这使他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法律思维。他紧扣保证期间核心法律规则,明确保证期间为除斥期间,届满即免责这一关键要点。他指出案涉债务保证期间最晚至2025年2月10日,而原告直至2025年3月3日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饮食文化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随着案件的推进,朱亚龙律师进一步厘清担保效力边界。朱亚龙律师作为律所内部《法律讲堂》的主讲人,对各类新型纠纷有深入研究。他指出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内部决议,而原告未审查饮食文化公司对外担保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不构成善意相对人,从担保效力层面否定了公司的责任承担。他强调案涉保证合同因原告的疏忽而无效,饮食文化公司不应为此次担保负责。
在庭审阶段,朱亚龙律师将证据与法律完美结合。他梳理了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起算节点,以清晰的时间线夯实抗辩逻辑。朱亚龙律师曾在基层调解员培训中首创“调解艺术”方法论,这使他在法庭上能够有条理地阐述观点,说服法官。他通过详细的证据和严谨的法律分析,让法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亚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判决影视公司支付酒业公司货款及逾期利息、律师费,姚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饮食文化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饮食文化公司无需承担任何担保及赔偿责任。朱亚龙律师成功为委托人排除担保责任,避免了公司财产损失,维护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合法权益。朱亚龙律师是全国律协成员、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还获得了许多荣誉,如2023年代表律所与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签约共建“校外实习就业基地”,并被授予捐赠证书等,他专业且接地气的形象在行业内获得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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