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2021年时,陈女士与王先生本是朋友关系,王先生因资金周转,多次向陈女士借款。陈女士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陆续借给王先生15万元。到了2021年7月,王先生出具借条,确认了这笔借款,并约定在2021年11月30日前还清,还表示若违约需承担追偿相关费用。然而,王先生仅归还了8.6万元,剩余6.4万元一直未付。陈女士无奈之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委托了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和某律所的杨XX实习律师代理此案。
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双证律师。从业十余年,他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在镇江地区担任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此次面对陈女士的案件,张琪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投入工作。
2025年11月,案件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庭审前,张琪律师多次与陈女士沟通,详细了解借款的来龙去脉,指导陈女士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庭审中,张琪律师协助原告进行举证,清晰地证实了借款及欠款的事实。被告王先生对相关事实也予以认可。
张琪律师深知调解对于此类案件的重要性,既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又能兼顾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于是,他积极与法院沟通,配合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张琪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沟通技巧,平衡双方的利益诉求。他一方面向被告阐明法律规定和违约后果,另一方面也考虑到被告的实际还款能力,提出合理的还款方案。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4万元、利息7360元,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保函费1000元,合计77360元,自2025年12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2600元至付清;若被告有一期未按约给付,原告可就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执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520元由被告于最后一期款项中一并给付。
对于这样的结果,陈女士十分满意,她称赞张琪律师专业又负责。张琪律师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成功地为客户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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