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写满行贿金额的清单,成了一起单位行贿案的关键证据。在这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B公司、C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由实际控制人(化名张X)向国家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共计折合2134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单位行贿罪。而负责为张X辩护的,正是山东英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茂峥。
刘茂峥毕业于山东大学,2021年开始执业。他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婚姻家庭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76件,其中刑事专办案件7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3%。他始终秉持“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权利,解决问题”的执业理念。
在这起单位行贿案中,刘茂峥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梳理案情。他提出,张X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实,悔罪表现明显;积极配合退缴不正当收益2000万元,最大限度挽回影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建议法院对张X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刘茂峥的辩护意见,判决张X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刘茂峥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诸多成功案例。在一起挪用资金案中,公安机关指控张X在实际管理A公司期间,挪用公司资金一千多万元,涉嫌挪用资金罪。刘茂峥全面阅卷、梳理银行流水,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保住了当事人的名誉、工作与自由。
还有一起公职人员涉受贿、洗钱双罪并罚的案件,刘茂峥担任被告人一审、二审辩护人。他提出被告人主动供述部分受贿事实、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自愿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一审、二审法院均全面采纳,在双罪名、数额巨大的情况下,实现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完全采纳,取得了最轻化辩护效果。
刘茂峥总是在每一起案件中穷尽法律救济路径,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自由、尊严与合法权益。就像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