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纠纷里,受害人及其家属往往面临着诸多难题。责任认定可能存在争议,保险公司可能推诿赔付,损失核算也容易出现分歧。王帅龙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在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同时还是工会调解员。他执业以来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在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各类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
在交通事故领域,王帅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一起行人因两车碰撞身亡的案件为例,2023年5月18日,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交叉路口停车起步时,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侧翻后撞击路边站立的行人,行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驾驶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后,保险公司A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三原告系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一、被告二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864225.49元,两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优先赔付。
接受委托后,王帅龙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死亡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书、保险单等关键证据,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死者死因与交通事故的直接因果关系,以及涉案车辆的保险投保情况,形成完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为索赔奠定坚实基础。在应对各方抗辩时,他也展现出了高超的技巧。针对被告二提出的“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等抗辩,他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主张其应按次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可其客观无法投保的事实,合理界定责任边界;针对保险公司A“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他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反驳无依据的费用核减主张;针对保险公司B“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他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剔除无依据的核减理由。此外,他还结合死者年龄、当地赔偿标准,逐项核算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明确总损失金额;依据事故主次责任,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确保责任划分合法合规,最大化维护原告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包括医疗费142763.99元、死亡赔偿金570144元、护理费2955元、丧葬费64412.50元、交通费4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上述款项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王帅龙律师通过全面收集和固化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体现了证据在交通事故纠纷中的重要性。其次,他针对不同被告和保险公司的抗辩,能够精准回应,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者,精准的损失核算和责任划分,确保了当事人获得合理的赔偿。最后,此案也为类似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让受害人及其家属看到了维权的希望。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纠纷是常见的案件类型。此类案件的处理对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交通秩序、明确保险责任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故纠纷可能会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态势,如新型交通工具的出现、责任认定的多元化等。王帅龙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中的经验和方法,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有助于推动交通事故纠纷的公正、高效解决。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遭遇交通事故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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