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水市秦州区的便民市场,摊主们每日忙碌营生。王XX、辛XX、王XX与夏某某、闫XX本是相邻摊位的经营者,却因琐事起了争执,矛盾升级引发厮打。之后,夏某某竟纠集闫XX持械返回,砸毁三原告摊位并对三人拳脚相加,致使王XX重伤二级、辛XX轻伤二级及轻微伤、王XX轻微伤。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三原告陷入了困境与伤痛之中。
在此关键时刻,他们委托了甘肃天水地区的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始终坚守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38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与成熟的办案思路,形成了严谨细致、逻辑清晰、务实高效的办案风格。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刑事案件的各个环节均有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
接受委托后,梁小龙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还原事件全貌。精准核算赔偿金额时,他依据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对每一项赔偿项目都进行细致考量。收集提交相关证据的过程中,他严谨认真,确保每一份证据都真实有效且能有力支撑诉求。庭审代理时,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阐述代理意见,有力论证二被告人的侵权责任及赔偿义务。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二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支持了三原告的合理诉求,判决二被告人共同赔偿三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7552.92元。梁小龙律师用专业和负责,成功帮助三原告获得赔偿,化解了他们的维权困境,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与信赖,彰显了律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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