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XX和刘XX经人介绍建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叶XX以结婚为目的向刘XX赠与了金镯、手机及多笔转账,合计约9万余元。然而,两人最终分手,叶XX认为这些赠与是附结婚条件的,要求刘XX全额返还。刘XX则辩称这些属于恋爱期间的无偿赠与,不应返还,双方因此陷入纠纷。刘XX委托了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处理此案,冯居昊已执业多年,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冯居昊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余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对于此次的恋爱赠与合同纠纷,他有着自己的专业判断。
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叶XX提交了购物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这些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应当返还。而冯居昊律师代表被告刘XX进行答辩,他指出双方并没有彩礼的合意,部分款项是日常赠与,并且原告存在不当行为导致了分手。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冯居昊深知恋爱赠与纠纷的复杂性。他明白,对于赠与性质的认定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在这个案件中,他仔细分析了双方的聊天记录、相处情况以及经济往来等细节。他知道,在恋爱关系中,一些小额的日常消费性赠与和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有着本质的区别。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聊天内容以及相关保证书等,对赠与的性质和返还金额进行了认定。最终,法院认为大额金饰和转账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应当返还。但同时,法院也扣除了小额日常消费性赠与,并结合双方的相处时间、经济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了返还金额。
判决结果为被告刘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叶XX65000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冯居昊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成功为被告减少损失2.5万+。他这种精准破局、高效维权并终局负责的办案风格,也为他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行业的认可。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