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HX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构成九级伤残。本以为所在单位投保的雇主责任险能为其提供保障,然而XX公司却以“无证驾驶机动车”为由下达《拒赔通知书》,拒绝赔付。HX多次索赔无果,陷入了工伤与保险理赔受阻的困境,生活也因此蒙上了一层阴影。在这样的情况下,HX找到了株洲张双意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双意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她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以“敢说,敢做,敢拼”为执业理念,秉持“证据为王、精准施策”的办案准则。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接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同样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围绕保险赔付核心争议开展了专业、严谨的代理工作。首先,她厘清了法律关系,明确本案为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原告作为雇员受益人,有权直接主张保险金,成功推翻了被告“案由错误、主体不适格”的抗辩。这一举措体现了她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也展现了她扎实的法律功底。
在面对被告“无证驾驶免责”的关键抗辩时,张双意律师提出核心观点:保险条款未对“机动车”作出明确界定;原告驾驶的系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无法办证,客观上不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情形,免责条款不适用于本案。这一观点直击要害,展现了她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
对于被告“已获赔偿不予赔付”的理由,张双意律师阐释雇主责任险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人身属性保险项下受害人可依法获得双重保障,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她的这一论证合理合法,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权益。
在工伤与保险理赔的关系上,张双意律师明确工伤保险与商业雇主责任险可并行主张,被告要求先行处理工伤再理赔无法律依据。这一观点体现了她对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和准确运用。
最后,张双意律师依据保单约定的限额、伤残等级、医疗票据、误工期限,准确计算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诉求合法有据。她的精准核算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全面胜诉判决。判令被告XX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保险赔偿款XXXX元;驳回原告对B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A保险承担XXX元,原告仅承担XXX元。
张双意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了突出的保险案件专业能力,精准把握雇主责任险条款、免责条款效力、机动车认定标准、保险利益与侵权赔偿关系等专业难点,强势推翻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最大限度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她的成功代理不仅为受伤骑手足额拿到了保险赔款,还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典型判例,具有重大的类案裁判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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