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梓铭律师于202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百件,在民商事、刑事领域经验丰富。以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常见处理思路是,辩护律师多会强调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以此请求从轻处罚。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刘X驾驶超载车辆发生事故致四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按常规思路,律师可能就围绕这些常见从轻情节进行辩护。
然而,焦梓铭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提出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多因性,刘X的过错程度显著较轻。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徐X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诱因;刘X对车辆超载无主观故意,不应就此加重其责任;刘X所驾驶车辆系合格车辆,在行驶途中为了避让四轮电动车造成后续事故,其主观过错相对较小。同时,他还指出刘X具有自首情节,事故发生后,刘X未逃离现场,第一时间通过对讲机联系公司并留在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按照常规,像这种致四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告人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公诉机关也建议判处被告人刘X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
不同的是,虽然法院最终未采纳焦梓铭律师提出的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存在重大过错以及刘X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但认可了刘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公司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共同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刘X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等情节,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刘X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与常规可能的结果相比,焦梓铭律师的辩护工作让被告人刘X在量刑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从轻处理,体现了他在案件辩护中积极寻找差异化路径,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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