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债权四手转让、被告缺席,律师助公司追回代偿款

债权四手转让、被告缺席,律师助公司追回代偿款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49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乐迪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38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220251191143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9546891552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手握11435.34元代偿款的追偿权,却在面对债权多次转让、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下,陷入追款困境。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的乐迪律师,自2025年起专注于劳动纠纷、婚姻纠纷、侵权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在这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
债权四手转让、被告缺席,律师助公司追回代偿款

本案原告为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是张X。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是否合法取得追偿权,以及能否追回代偿款、资金占用费和律师费。起初,原告掌握了借款合同担保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等资料,但面对复杂的债权转让链条,需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债权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乐迪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理清复杂债权转让链条,系统梳理了从“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公司→XX公司→原告公司”四次转让涉及的多份协议,明确每一环节的法律关系、协议效力及转让通知送达情况,确保原告公司的债权人主体资格无瑕疵。其次,构建完整证据链,组织并提交了《个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服务协议》《反担保协议》《已履行担保责任确认书》《债权转让确认书》《债权转让协议》、短信通知截图、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等全套证据。再者,合理主张并调整资金占用费,原按每日万分之五主张,庭审中调整为按LPR四倍,为法院最终调整预留空间。最后,准确援引合同约定争取律师费,结合委托代理合同及发票,说服法院支持原告关于律师费的诉求。

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但乐迪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向法院清晰陈述事实、出示完整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消费金融公司、担保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合法有效,担保公司代偿后依法取得追偿权,债权转让协议也合法有效且已通知被告,原告公司依法取得对被告的追偿权。对于资金占用费,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LPR四倍标准过高,调整为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律师费700元有合同约定及发票佐证,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公司代偿款11435.34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代偿本金11228.97元为基数,自2024年11月6日起,按LPR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张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公司支付律师费700元;驳回原告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4元、保全费120元,均由被告张X负担。

乐迪律师处理证据问题的方法论为:一是系统梳理复杂法律关系,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性;二是构建完整闭合的证据链,为诉求提供坚实基础;三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诉求,为最终判决预留空间。

网站地图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