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铜陵某投资有限公司以铜陵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报审结算核减比例超标为由,将其诉至安徽省铜陵市XX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双方此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审计核减额超报审额5%的,承包方需支付核减额等额违约金并承担全部审计费。被告委托了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陈明祥律师代理此案。陈明祥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
接手案件后,陈明祥律师首先对原告提供的大量报审及审定资料进行笔迹比对,逐页审查了28份送货单的签名字迹,发现其中6份单据的签名存在明显差异。他通过联系当时的经手人员进行核实,确认这6份单据为伪造。这一发现让律师意识到原告可能存在故意夸大核减额的情况,为后续的辩护策略奠定了基础。陈明祥律师执业8年比对过上千份送货单,这样的经验使他能敏锐地发现异常。
接着,陈明祥律师锁定了工程施工的关键日期,将施工日志与审计报告中的日期进行交叉核对,发现审计报告中部分项目的日期与实际施工日期不符。他通过调取施工期间的微信记录,进一步验证了实际施工时间,这表明审计报告可能存在错误。这一查证结果让律师在庭审中能够有力地反驳原告关于核减比例超标的主张。
之后,陈明祥律师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的身份发挥了作用。他申请调查令调取了工程现场的气象数据,发现施工期间存在恶劣天气导致停工的情况。同时,他还调查了入库系统数据和员工考勤记录,证实了停工期间没有施工活动,不应计入审计范围。最后,对部分关键单据进行笔迹鉴定,进一步确认了证据的真实性。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案涉违约金条款对承包方过于严苛、显失公平,被告报审金额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5%,不构成故意高估冒算,扣除工程款无依据。陈明祥律师通过细致的证据审查和专业的法律论证,为被告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