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怎么走
与现役军人离婚,法律有特殊规定。若军人一方同意离婚,双方可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按照一般离婚登记程序,度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若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准予,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重大过错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此时,非军人一方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证明军人存在重大过错,法院经审理认定属实,可判决离婚。
二、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与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一般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同时有特殊规定。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涉及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个人财产。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三、与现役军人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咋定
与现役军人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遵循与普通离婚案件相同的法律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现役军人的职业特殊性在考量抚养能力和条件时也会被纳入考虑范围。
当我们了解与现役军人离婚的这些法律规定时,还需知晓后续的一些相关问题。比如在财产分割上,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而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军人一方的特殊职业性质等因素。如果你对与现役军人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