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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高空坠物近因有哪些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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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226人看过
导读:遇到台风天气防范高空坠物的措施主要是要及时的查看公共区域,是否存在着一些不安全的隐患,比如公共区域的窗户,阳台上放置的这些花盆,另外在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的这些高空作业的时候也要做好防护措施,在作业工作期间竖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
台风高空坠物近因有哪些预防措施?

一、台风高空坠物近因有哪些预防措施?

台风高空坠物的预防措施是及时察看公共区域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关闭公共区域窗户,放倒可能因风大刮倒的物品。提醒业主出门关窗,避免阳台上放置的花盆等物被风刮落。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在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

对于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不是国家义务,但考虑民生,有时受灾也补偿.对于自然灾害,国家颁发了救助条例。

二、高空坠物的安全隐患

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

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记者粗略梳理相关报道发现,2017年6月以来,仅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庆高空坠物事件就多达数十起。

三、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四、高空坠物怎样诉讼

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无过错原则"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如果是因为台风天气而导致的高空坠物伤人,基本上是不需要相关人员来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的。因为台风大家也知道,就算做好了某些防护措施,但是这种恶劣的天气有可能会带来的一些影响是我们不可预知的,所以也只可能在台风来临之前进一步的做好相关的预防措施,台风天气也要尽量减少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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