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陈先生找到了居小森律师。居小森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过各类民商事案件,在民间借贷纠纷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始终秉持“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以客户利益为核心,提供可落地、有温度的法律服务,用法律守护每一份信任与权益”的执业理念,处理案件时注重证据梳理,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务实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客户的信任。
接手案件后,居小森律师面临着一个核心难点: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何通过缺席判决程序为陈先生争取到全额胜诉。他开始有条不紊地梳理借款证据,整理微信聊天记录以确认借款合意,收集微信转账电子凭证证明款项交付,还找出催款记录证明陈先生多次催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同时,居小森律师查阅《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最大化保障陈先生的权益。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时,他依法申请缺席审理,让法院视为被告放弃诉讼权利,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陈先生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2年7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同期LPR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陈先生无需再经历漫长等待,通过缺席判决程序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
在另一起案件中,袁先生也遇到了难题。他与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劳动合同纠纷,就工资支付问题经人民调解员主持达成调解协议。但为了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避免后续执行无据的风险,袁先生委托了居小森律师。
居小森律师面对如何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将非诉调解协议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这一难点,全面审查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明确公司欠付工资款38331.38元,约定分两期支付。接着,他协助袁先生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提交调解协议、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推动法院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合法性与自愿性。同时,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公司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袁先生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主张违约金2000元,同时约定此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无其他争议。
经法院审查,裁定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公司应按协议约定分两期支付袁先生工资款38331.38元;若公司未按期履行,袁先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可主张违约金2000元。双方劳动合同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袁先生无需再经历仲裁、诉讼等漫长程序,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快速将调解协议转化为可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工资债权得到全面保障。
还有徐先生,他与被告闫先生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被告欠付他货款42239元,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居小森律师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居小森律师在已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推动被告分期还款。他整理买卖合同、交货凭证、欠款确认书及催款沟通记录,明确被告欠付的货款本金及相关损失;推动法院调解,制定分期还款方案;在调解协议中设置“加速到期”条款,防范违约风险;还处理了保全措施与维权费用,推动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徐先生既拿到了全部货款,又通过“加速到期”条款彻底解决了后续执行风险。
居小森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务实的办案风格,在不同的案件中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守护着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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