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纠纷里,抚养权争议是常见难题。有一对夫妻,男方在婚后与女方育有一子,后女方起诉离婚,要求获得孩子抚养权。女方主张男方婚前隐瞒疾病、孩子在老家照料环境不佳,且自己已在一线城市买房,要求携带孩子并获得抚养权、抚养费及损害赔偿金,还否认涉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委托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的邓晓莉律师应诉,男方同意离婚,但坚决主张孩子由己方直接抚养,同时请求依法分割婚内房产,要求女方承担分居期间抚养费及家务补偿。
大多数人会以为,女方在一线城市有房产,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仅依据房产情况判断抚养权归属,忽略了孩子成长环境等重要因素,不能全面衡量哪方更适合抚养孩子。也有人认为,男方若无法证明女方不适合抚养,抚养权就会归女方。但这种观点没有考虑到孩子长期生活环境对其成长的影响,过于片面。
邓晓莉律师接手后,将问题拆成几个独立小问题:孩子长期生活环境对抚养权判定的影响、男方抚养能力的证明、女方主张的合法性以及如何维护男方权益。这样拆分是因为抚养权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每个因素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
首先要解决孩子长期生活环境对抚养权判定的影响问题。邓晓莉律师固定孩子自婴幼儿期起长期随男方及祖父母共同生活近5年、已形成稳定成长环境的关键事实,收集孩子在当地就读幼儿园、多次获奖、生活照料稳定、祖辈全力协助抚养的证据。这些动作证明孩子在现有环境成长良好,为争取抚养权提供有力支撑,也为后续解决其他问题奠定基础。
接着是证明男方抚养能力。律师举证男方具备稳定收入、住房条件优越、照料便利,符合长期抚养现状。这让法院看到男方有能力抚养孩子,进一步增加了男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然后针对女方提出的“隐瞒疾病、环境不利、损害赔偿”等主张,律师逐一从法律与事实上进行抗辩。在庭审中重点论述孩子已适应现有生活、学习、语言环境,贸然变更对成长明显不利,应优先维持稳定抚养关系。
最终,法院采纳邓晓莉律师代理意见,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自行承担,驳回女方关于抚养权、损害赔偿金的全部诉讼请求,男方核心诉求完全实现。邓晓莉律师执从业十五载,专注婚姻家事细分领域,经手海量家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在处理这类法律问题上经验丰富,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