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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破保供物资“三角债”,律师助力全额追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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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7 · 139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俊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8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221053406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64302999
代表案例:3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处理债务纠纷,有过接近1000个案件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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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一笔7.1万余元的猪肉货款,让XX公司陷入“三角债”迷局。吉贡XX公司收货、收发票并支付部分货款后,却否认买卖关系,称下单的孙X和张X不是其员工。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黄俊华律师,作为国内最早一批进入债务领域的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和房产纠纷,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XX公司解决了这一难题。
“表见代理”破保供物资“三角债”,律师助力全额追回货款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黄俊华律师面临着复杂的法律关系。一方面是XX公司与吉贡XX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另一方面,案件涉及表见代理规则的适用,需要准确判断孙X和张X的行为是否能代表吉贡XX公司。黄俊华律师具有优秀法学科班出身的背景,且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这使他对法律条文和法律关系有着深入的理解。他意识到,表见代理规则是解决此案的关键。

黄俊华律师首先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张X提供吉贡XX的开票信息,孙X提供的提货联系人是吉贡XX的法定代表人;XX公司开具发票后,吉贡XX未提出异议且支付了部分货款;吉贡XX在庭审中也确认孙X和张X是其销售、采购的“联络人”或“中间对接人”。基于这些证据,黄俊华律师向法庭提出,即使孙X和张X不是吉贡XX的正式员工,但其行为足以让XX公司善意地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同时,吉贡XX作为具有保供资质的企业,XX公司有理由相信交易相对方是该公司。对于吉贡XX的“代付”主张,黄俊华律师指出其不符合常理。

最终,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了黄俊华律师的观点,认定孙X和张X代表吉贡XX采购,双方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判决吉贡XX支付XX公司货款71,340.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这一结果体现了黄俊华律师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和对证据的有效运用。

黄俊华律师常秉持“有债务问题找黄律师”的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规则,为当事人解决了债务难题。这起案件也启示我们,在复杂交易环境中,认定买卖关系不能仅看合同形式,发票、付款行为等都是重要依据,而“表见代理”规则可以成为打破债务迷局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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