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X月XX日,徐XX在出差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右眼受伤,一场工伤维权的艰难之路就此开启。徐XX入职江苏某某木业有限公司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故发生后公司还未为其申报工伤。徐XX提起诉讼,公司则反诉否认劳动关系,双方矛盾尖锐。
在这关键时刻,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迅速介入。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熟悉江苏等地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
案件受理后,陈步青律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他敏锐地发现,若仅围绕劳动关系和双倍工资进行诉讼,即便胜诉,当事人后续还需启动工伤认定及赔偿程序,耗时且结果不确定。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权益,避免其陷入冗长诉累,陈步青律师果断向法庭申请变更并增加诉讼请求,要求一次性处理工伤保险纠纷,主张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在内共计22万元的赔偿。
面对公司否认劳动关系、规避工伤责任的强硬态度,陈步青律师积极收集并整理了入职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工作沟通记录、事故证明、医疗记录等全套证据,构建了完整严密的证据链。同时,他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强调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一次性解决不仅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更有利于实现实质正义。
在庭审中,陈步青律师据理力争,清晰阐述当事人在工作中受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并详细说明赔偿项目及金额的计算标准。经过多轮沟通与博弈,最终在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徐XX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并约定分期支付期限。若公司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徐XX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陈步青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务实的建议和勤勉的服务,在江苏地区成功解决了这起复杂的工伤纠纷,高效彻底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劳动工伤纠纷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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