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新能源公司与辽宁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新能源公司负责注册项目公司并缴纳注册资金,辽宁某公司负责项目合法开工建设所需手续的办理,包括发改备案、能源管理协议等。协议签订后,新能源公司依约向辽宁某公司及其股东转账共计54万元作为借款。然而,辽宁某公司除履行备案变更义务外,未能完成能源管理协议更换及租赁合同等事宜。新能源公司多次催告,辽宁某公司仍未履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新能源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
隋常有律师接受新能源公司委托后,首先系统梳理了案件材料,重点关注微信沟通记录、书面催告函等证据。他发现这些证据能够清晰证明辽宁某公司怠于履行能源管理协议等核心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在庭审过程中,隋常有律师充分运用这些证据,进行有力的抗辩。他指出,辽宁某公司虽然完成了备案变更手续,但对于能源管理协议等关键义务未履行,且经多次催告仍无作为,严重影响了新能源公司的合同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新能源公司与辽宁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合法有效,新能源公司已按约支付借款。辽宁某公司除履行备案变更义务外,未能履行能源管理协议、场地使用协议等核心义务,且经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新能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辽宁某公司返还新能源公司54万元借款及资金使用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辽宁某公司负担。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签订合同时,首先需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条款清晰明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书面文件等证据,一旦出现纠纷,这些证据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同时,当发现对方违约时,应及时采取书面催告等措施,固定证据,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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