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沧州,原告A与被告A、被告B达成口头土地租赁协议,约定二被告承租原告A名下若干亩土地用于种树,明确了租金标准及租赁期限。协议签订后,原告A依约交付土地,但二被告未按时支付租金,经多次催讨,截至委托律师诉讼时,仍拖欠租金几万余元。二被告的违约行为引发双方纠纷,原告A为维护自身权益,委托尹杰律师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支付拖欠租金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
尹杰律师自2025年起在河北沧州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擅长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其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对经济纠纷领域的深入研究,使他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时能够迅速把握案件关键。本案中,他将突破口锁定在双方的口头租赁协议。该协议虽为口头形式,但包含了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关键内容,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接案后,尹杰律师首先快速梳理案件事实,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敏锐地发现二被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明显违约行为。在与原告A沟通时,他详细询问了租赁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租金催讨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的法律关系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主动配合法院主持的调解工作,积极与二被告沟通协商。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沟通技巧,耐心向二被告阐述法律规定及违约后果,在调解协议协商过程中,重点审核付款期限、付款金额、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被告共同向原告A支付拖欠的租金几万余元,分期履行;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支付给原告A;若二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A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在结案前,尹杰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确保调解协议的条款准确无误,保障了原告A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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