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与被告B、C是兄弟姐妹,父母于2018年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被告B为监护人。之后父母相继去世,原告认为被告B掌控父母全部财产却未公开,还侵占遗产。此前原告曾就部分遗产另案诉讼并获调解,但还有银行存款、丧葬费、抚恤金未分割,于是再次起诉要求分割66万余元。被告B称钱都用于各项费用,已无遗产。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应依法分割,可是本案的难点在于原告长期无法获取财产信息,证据收集困难,且被告主张各项支出合理,遗产范围难以界定。
在办理该案时,徐正杨律师申请法院调取被继承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的流水,从2018年9月到2023年间逐笔核对收入和支出,算出被告实际取款总额1405426.83元。针对被告主张的129万余元支出,律师逐项审查,认可合理部分,对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提出异议。同时,律师明确区分了遗产与抚恤金的性质,推动法院将账户余额整体作为遗产处理。这样通过调查取证和质证,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
案件最终结果是,法院认定被告B实际取款扣除合理支出后,剩余112210元为两被继承人遗产,由三位法定继承人均等分割。原告原诉请分割66万余元,法院经核算认定可分割遗产为11万余元,原告分得约37403元。判决被告B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37403元,支付被告C37403元。案件受理费10400元,由原告负担8704元,两被告各负担848元。
结合江苏地区办案经验,在处理继承纠纷案件时,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律师要善于利用司法程序获取关键证据,如申请法院调取银行流水等,打破信息壁垒。在质证过程中,要对各项支出进行仔细审查,合理区分遗产范围。同时,遇到继承人控制遗产、其他继承人取证困难的情况,可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权益,借助法律手段明确遗产分割。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