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唐XX与某耐火材料厂签订入股合同,出资60万元入股,然而到了2022年1月,双方签订退款及还款计划,约定退股并退款,可该厂仅退还6万元,余款34万元未付,唐XX遂将其诉至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在这场投资款返还合同纠纷中,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张琪律师接受委托,为原告唐XX提供法律服务。
张琪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江苏省镇江市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是双证律师、合伙人律师,秉持“勤奋是立身之根,务实是成事之道”的执业理念。从业以来,他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执行、保险拒赔等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同时还是镇江地区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本案中,张琪律师面临的难点在于被告虽认可欠款,但拒绝承担利息及其他费用。面对这一情况,张琪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指导原告举证入股合同、退款计划、缴费凭证等,以此证实投资及欠款事实。在法院主持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张琪律师结合这些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由于张琪律师在债务强制执行领域有独特的技巧,并且组建有专业的强制执行业务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深知在合同纠纷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通过对证据的梳理和分析,他精准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为法院的裁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最终,法院根据张琪律师提供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依法作出判决。某耐火材料厂需在十日内返还原告投资款34万元、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律师费1万元及保险服务费2050元;若该厂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高X以个人其他财产补充清偿;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5805元由两被告负担。张琪律师成功地帮助原告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解决难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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