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0日,某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承接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2013年7月23日,杨X与该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包工包料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结算,工程价款明确。但在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上,双方产生巨大分歧,杨X起诉,一审判决结果让公司不满,于是委托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的聂嘉仪律师开启二审维权之路。
聂律师接手后,立刻前往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和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与该公司就涉案工程从一审打到再审,为全面了解工程款支付问题,聂律师又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全部诉讼材料深入研究。之后,聂律师多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让其回忆工程款支付细节和流程。在反复交流和研究银行转账明细后,负责人回忆起重要情况:业主方每次支付工程款到共管账户,未经授权钱无法转出,且大部分工程款由业主方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和3月24日,业主方分别向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且到款当日原封不动转出。聂律师仔细对比后确认,这两笔钱转到了杨X账户。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支付的事实,为公司减损163万元。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建设工程纠纷中,证据至关重要。大家遇到类似纠纷,一是要保存好各类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二是要仔细回忆交易细节,可能关键证据就藏在记忆深处;三是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损失扩大。
这起案件中,聂嘉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公司减损163万元。聂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900件,其中民商事和刑事案件700余件。她有着海南大学法律硕士的深厚法学功底,在处理复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游刃有余。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她在本案中迅速找准关键突破口,深挖证据锁定付款真相。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