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工伤十级赔偿案
2021年3月3日,巫某到兰州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地面杂工。同年6月13日,巫某在工作中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巫某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
然而,公司却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与巫某不存在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工伤待遇133,706.55元,并要求巫某承担案件诉讼费用。这让巫某陷入了困境,他本就因工伤身体遭受痛苦,如今又面临公司的否认,不知如何是好。
此时,巫某找到了从2019年开始执业的解正军律师。解正军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工伤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接手案件后,首先仔细研究了之前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工伤认定材料,梳理案件脉络。同时,他收集了巫某在工地工作的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
在法庭上,解正军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指出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公司的主张毫无事实依据。对于工伤待遇,他详细阐述了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和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原告需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二:劳务死亡赔偿案
2021年12月,被告简某请被告潘某甲为其拆除家中旧房顶。潘某甲随后召集包括死者王某在内的工人进行施工。同年12月23日,王某在拆除房顶时,因横梁断裂,从约3.4米高处坠落重伤,后经多次住院治疗,于2022年2月10日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简某垫付了部分费用。
王某的家属,精神残疾的潘某和未成年人王某,将简某和潘某甲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44,586.73元。被告简某主张其与潘某甲是承揽关系,自己无选任过错,且王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被告潘某甲则主张自己仅为介绍人,与王某无雇佣关系。
解正军律师再次接受委托,为原告代理此案。他不仅有工伤赔偿领域的经验,在处理婚姻家事等其他领域案件时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他深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收集了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在庭审中,他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指出简某与潘某甲之间形成承揽关系,潘某甲与王某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同时,他强调王某虽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但被告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潘某甲作为接受劳务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0%的赔偿责任;被告简某作为定作人,在选任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身存在过错,自行承担30%的责任。法院核定各项损失总额为1,393,214.23元,判决被告简某赔偿337,964.27元(扣除已垫付的80,000元),被告潘某甲赔偿557,285.69元,为原告争取到了895,249.96元的赔偿。
律师价值
在这两个案件中,解正军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工伤十级赔偿案中,他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和相关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公司的主张,为巫某争取到了应有的工伤待遇。在劳务死亡赔偿案中,他通过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清晰地划分了各方责任,虽然未达到原告变更后的全部诉请,但在法院认定死者自身承担30%责任的情况下,已实现了绝大部分的索赔目标,为作为精神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原告争取到了至关重要的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
实践意义
在工伤赔偿和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司法实践越来越注重证据的收集和责任的划分。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生效法律文书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在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方和定作人的责任认定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合理确定赔偿责任。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解正军律师在处理工伤和劳务纠纷案件时,证据收集精细、庭审应对灵活、责任划分精准。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在选择律师时,这样能够精准把握证据和法律,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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