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原告张XX与被告沈XX本是朋友关系。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以生意周转为由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除微信转账20万元外,其余款项以现金方式交付。多次催讨无果后,双方虽于2019年12月1日对账确认欠款,但被告到期仍未还款,仅其母代为归还4万,尚欠51万元。这种情况使得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资金无法收回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和经济状况。此时,原告委托了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俞国锋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俞国锋律师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接受委托后,他仔细梳理案件证据。本案核心难点在于35万元现金交付仅有借条和收条,缺乏直接转账凭证,而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对大额现金交付审查严格。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俞国锋律师不仅提交被告亲笔签名的《借条》和《收条》,还整理微信转账电子凭证,为后续证明借贷关系做准备。
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俞国锋律师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接触到不同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此案时,他重点调取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原告明确催讨欠款,被告回复间接认可欠款事实和金额,这些聊天记录成为证明借贷关系的关键证据,与借条、收条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俞国锋律师抓住这一程序优势。他曾办理大量案件,熟知庭审程序和规则。在法庭上,他充分阐述原告证据之间相互印证的逻辑关系,让法官清晰了解案件全貌。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收条、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可确认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51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原告张XX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曾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还荣获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他撰写的论文也多次在评选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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