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准予离婚的判项;变更抚养费为:张X支付2024年23月抚养费5400元,自2024年4月起每月支付15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驳回张X其他上诉请求。”这份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张X与李X的离婚纠纷二审画上了句号。
这份文书背后,是贾如梦律师在案件中的不懈努力。贾如梦律师执业多年,在离婚纠纷等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案时,贾如梦律师全面分析了一审判决及张X的上诉理由。她初步判断,张X目前的经济状况是一个关键因素,有可能成为降低抚养费的突破口。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要证明张X目前无固定收入且原判抚养费过高。贾如梦律师收集了张X的离职证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入情况是确定抚养费数额的重要参考因素。她认为张X因个人原因辞职导致目前无固定收入,原判的抚养费标准对其来说负担过重。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抚养费是否应降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探视权如何明确这几个方面。对于抚养费问题,对方认为张X主动离职不能成为降低抚养费的理由。贾如梦律师则指出,虽然张X主动离职,但离职事实确已发生,其收入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张X目前的负担能力下降,原判抚养费过高,应当进行调整。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贾如梦律师关于抚养费调整的部分主张,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低至1500元/月。虽然共同财产和探视权主张因证据及程序原因未获支持,但贾如梦律师通过二审程序,为当事人争取了更为合理的抚养费标准,并为后续另行主张探视权及财产分割保留了路径,展现了其在离婚纠纷二审中把握新情况、精准调整诉讼策略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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