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被标注了13处风险的合同,当天晚上就返回给了客户。于彩霞律师总是这样细致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风险的细节。
在一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
于彩霞律师接手此案后,反复核对材料,翻了三小时,仔细梳理每一个细节。她发现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从铲墙改为砸墙,且自身操作不当。于是,在庭审中,于彩霞律师通过举证这些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
不仅如此,C此前已垫付原告20,400元,庭审中C表示即便法院认定其有责,该垫付款超出赔偿部分也不要求返还;原告亦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于彩霞律师建议当事人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最终法院直接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C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
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彩霞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
于彩霞律师还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且因其垫付款已覆盖该部分,实际无需再行支付。
案件结束后,于彩霞律师还在持续跟进,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完全保障。结案后的第三个月,当事人接到律师的电话,提醒他执行款已经到账。
正是于彩霞律师这样认真负责的态度,让当事人十分感动。结案一年后,当事人寄来了一箱茶叶,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于彩霞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让当事人记住了她,也让这份信任在彼此之间自然形成并不断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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