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西宁仲裁委员会受理了陕西XX公司与青海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光伏项目劳务清包合同的仲裁案件。这起案件涉及复杂的施工情况、费用争议等问题,在青海西宁的法律实务中颇具代表性。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的马明艳律师接受青海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参与了此次仲裁。
马明艳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尤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5%,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她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积极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在庭审中,申请人陕西XX公司称被申请人未履行组件保管责任,造成工期延误且超付劳务费,要求返还超付费用及资金占用费。马明艳律师代表被申请人进行了有力反驳。她指出,案涉项目窝工并非被申请人造成,是申请人提供的支架不能及时到场,导致工人无法按计划施工。窝工期间,被申请人积极与申请人派遣的项目经理沟通,要求尽快提供施工材料。为了按期完工,被申请人组织更多施工人员进行赶工,产生了冬季施工费、人工工资等费用,且项目经理在情况说明上签字确认了窝工损失。
对于组件丢失问题,马明艳律师强调丢失组件未运到被申请人手中,保管义务不归被申请人。组件是由总包方出借给第三方,归还时数量不足,并非被申请人所致。组件丢失后,被申请人及时与上级沟通,组织工人寻找,产生的工人工资也应由申请人承担。
此外,马明艳律师还提出,案涉工程的安全施工费用、垃圾清运费均由被申请人支出,申请人应支付这些费用以及冬季施工费、安全文明生产费、施工内容变更费、寻找组件费、二次进场费等。箱逆变一体机基础围栏因申请人要求重新施工,增加的费用也应由申请人承担。
最终,仲裁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虽然被申请人仍需返还部分超付款项,但马明艳律师通过详细的陈述和有力的辩论,为被申请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被申请人的损失。作为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西宁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等,马明艳律师在此次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青海西宁地区的法律实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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