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原告曹女士为改善容貌,与武汉某整形外科医院有限公司建立医疗服务合同,接受下颌角整形手术。术后,曹女士不仅未达到预定美容效果,还出现并发症及后遗症。曹女士认为被告术前存在虚假承诺,遂委托周峰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返还服务费26,000元、赔偿三倍服务费78,000元、承担后期治疗费及鉴定费。被告则委托员工刘X作为诉讼代理人进行抗辩。
周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500+,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同时在婚姻、债务、合同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接手此案后,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为明确被告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周峰律师指导并协助原告申请司法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周峰律师做了一系列审查动作。
首先,他逐页审查病历,发现病历书写存在多处不规范,如关键数据记录缺失。为验证这一异常,他与专业医学人士沟通,确认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这一发现为后续主张被告诊疗不专业提供了依据。其次,周峰律师锁定术前评估日期,发现术前评估内容简单,评估项目不完整,他通过查阅同类手术的标准评估流程来验证,这使得在后续策略中重点强调被告术前准备不足。接着,周峰律师调取医生与曹女士的微信记录,发现医生在沟通中存在夸大手术效果的表述,他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为分析被告是否存在欺诈提供了新线索。
周峰律师担任律所执行主任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比对病历笔迹时,他执业虽仅短短时间,但凭借丰富的办案经历,发现病历中部分签名疑似非医生本人所签。他提出笔迹鉴定申请,为证明病历可能存在造假提供了方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医疗美容服务具有生活消费特征,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的被告存在多项诊疗过错,结合曹女士术后出现麻木症状等事实,法院认定被告在提供医疗服务中存在根本违约,导致曹女士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判决被告返还曹女士服务费26,000元。关于曹女士主张的撤销合同及三倍赔偿,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在缔约时存在欺诈行为,故未予支持。鉴定费12,900元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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