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在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省XX有限责任公司与西宁XX(普通合伙)签订了《中标药品购销合同》。根据合同,原告向被告提供药品批发服务,结算方式为电汇,结算期限为每批货物入库后60天内结付。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供货,但被告却一直未支付货款。到了2025年1月4日,经双方对账,被告尚欠货款192331.54元。此后,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025年12月24日,案件受理,马明艳律师介入此案。马明艳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经济学学士学位和法学自考结业证书,并且在2019年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她接手案件后,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查阅《中标药品购销合同》,了解合同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结算方式和期限的具体约定。
马明艳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就有200余件。在审查证据时,她格外谨慎。她将商品出库单及发票、往来账项询证函两张、原告公司挂账系统截图等证据进行了逐一比对。她发现,自2024年8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原告给被告发货金额共计为192331.54元,这与2024年12月31日原被告对账签订的往来账项询证函中被告确认欠付的金额一致。同时,原告公司未收款明细表也显示被告欠付货款192331.54元,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此外,马明艳律师还通过企业信息查询截图,查明被告青海XX公司为被告一合伙人,出资比例为99%,认缴出资期限为2025年1月9日;被告唐XX为被告一合伙人,出资比例为1%,认缴出资期限为2010年9月25日,并且被告一现已被其他法院强制执行,通过网络查询能查询到的执行总金额为5556.36万元,且已被限制高消费。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马明艳律师确定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主张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并要求被告二、被告三对于被告一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法律路径。马明艳律师现任青海延辉(湟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西宁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她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全面审查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固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欠款事实,再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责任承担方式,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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