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武汉,申请人甲工程公司与被申请人乙科技公司,因锅炉内衬材料供货施工合同产生了货款及保证金争议。甲工程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乙科技公司支付欠付货款、退还投标保证金、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仲裁费用。
王颖律师自2015年开始在湖北武汉执业,她接手案件后,将突破口锁定在合同、结算单据、付款记录等证据上。这些证据涵盖了从合同签订时间开始,以书面文件形式记录了双方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供货明细、结算金额、付款情况等。
王颖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尤其深耕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擅长合同、欠款等纠纷。这样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领域的深耕,使她能够很好地应对本案中复杂的合同关系和货款争议,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和证据要点。
王颖律师接案后,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梳理合同、结算单据、付款记录等全案证据材料。在梳理过程中,她发现付款记录与结算单据存在部分金额不匹配的疑点。凭借多年执业积累的经验,她对这些证据进行了细致比对,调查了每一笔款项的流向和对应的供货情况。之后,王颖律师向仲裁庭申请对欠款金额进行精准核算,并提交了整理清晰的证据清单和详细的法律依据。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未付货款、投标保证金及仲裁费用总额,约定被申请人分期支付;申请人按期交付增值税发票,放弃其他仲裁请求;约定任意一期逾期则全部款项加速到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庭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双方债权债务清晰了结。在结案前,王颖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对调解协议的各项条款进行了法律层面的阐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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