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XX满心期待着自己借出的钱能按时收回,可被告范XX在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款项却迟迟未还。无奈之下,宋XX将范XX和连带保证人刘XX告上了法庭,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就此拉开帷幕。范XX委托了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王艳翠律师为其辩护。
王艳翠律师是沧州专职律师,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学专业,至今已有8年的执业经验。她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还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王艳翠深耕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债权债务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同时在民间借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她还是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获得过专业人才培训证书(高级法律顾问)、三级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能力证书,其承办的《留守儿童被性侵案》入选河北省第五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宋XX提出多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范XX偿还借款本金10X000元及利息,被告刘X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由二被告承担诉讼费等费用。王艳翠律师作为被告范XX的委托代理人,依据《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进行了答辩。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于借款本金数额的认定十分谨慎。原告虽主张剩余本金10X000元,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而原告于2021年X月22日向被告范XX发短信确认被告欠其本金X0000元,被告范XX并未提出异议,据此,法院认定截止到2021年X月22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数额为X0000元。对于利息部分,被告所偿还原告款项已足以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法院认定至2021年X月22日的利息被告已经付清,此后被告偿还的X100元,根据法律规定认定为利息。被告范XX辩称通过中间人XX还款XXX00元,原告不认可,经法院询问,XX亦不认可向原告还款,称范XX给其的款项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没有关系,因此法院对该辩称不予采纳。
关于逾期利率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双方约定了借期内利率即月利率1%,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原告主张按LPR的X倍计算无法律依据,法院支持逾期利率为月利率1%。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范XX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X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X月23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扣减被告已经支付的利息X100元;被告刘XX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艳翠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被告范X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虽然最终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了判决,但王艳翠律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所展现出的专业素养,无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程度的合法权益。这也体现了她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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