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让XX公司和XX公司陷入了困境。历经多次审理,一审法院重审后竟将已被生效判决认定为投资款的款项,认定为代付款并予以抵扣,仅判决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余额63813.6元及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这一结果让XX公司和XX公司难以接受,而这正是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庞石磊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成立多年,在法律界已颇具影响力,庞石磊律师作为律所的执行主任和创始合伙人,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庞石磊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他们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明确了核心争议焦点,即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在处理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时,团队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一审法院突破生效裁判认定事实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将投资款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庞石磊律师在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这使得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法律要点。
在工程造价方面,团队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对鉴定意见中的各项费用逐一分析。针对宾馆公司提出的异议,他们准备了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维护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就逾期付款利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团队主张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缺乏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审庭审中,庞石磊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了多组证据,包括生效判决书、庭审笔录、投资合作协议、相关裁定书等。宾馆公司辩称赵XX支付的款项为代付款,且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中的部分费用提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利息计算标准过高。庞石磊律师针对宾馆公司的抗辩意见,逐一进行回应和反驳,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
除了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庞石磊律师还处理过诸多复杂案件。在再审胜诉的不当得利案件中,他精准研判案件核心,完善证据体系构建,专业庭审辩论交锋,为当事人成功免除30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支付义务。在合伙合同纠纷中,他精准定位维权方向,高效推进司法审计,专业庭审辩论,为当事人成功追回合伙款项、逾期利息及部分诉讼、鉴定费用。
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有着独特的办案习惯。庞石磊律师习惯将不同办公室的律师关在同一间会议室进行交叉质证推演,这源于律所早期在复杂案件处理中形成的习惯,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不同专业背景的律师相互交流,从不同角度审视案件。合伙人会在上庭前花极长时间要求团队推翻己方逻辑,这也是为了确保案件处理的严谨性。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3元及相应利息。这场纠纷的解决,让XX公司和XX公司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案件结束后,庞石磊律师团队还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些后续的法律建议。接下来,他们将奔赴新的战场,处理更多的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案件,继续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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