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厦门湖里区、思明区,原告是被告某地产集团旗下公司的管理人员。被告依据《员工跟投管理制度》将员工跟投与劳动待遇捆绑,原告被列为“必须跟投人员”,并按要求支付跟投款和收益。2022年7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原告多次要求退还跟投本金并支付收益,被告以项目未清算、不符合退出条件等为由拒绝,原告遂起诉要求五被告共同返还跟投本金及收益。
王伟栋律师从2018年开始在福建厦门执业,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他始终专注于民商事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犯罪辩护核心领域,具备深厚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娴熟的庭审应对技巧,擅长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二审、再审案件与刑事辩护案件,这些能力背景使他能够很好地应对本案涉及的复杂合同关系和争议。
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锁定了《员工跟投管理制度》这份证据。该证据是被告制定的书面文件,包含了员工跟投的具体规则和要求。律师在审查过程中,仔细比对了跟投系统数据、银行转账记录、解除劳动关系及协商退出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在审查过程中,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发现被告在跟投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诸多疑点,如五被告相互推诿、否认合同相对方身份等。随后,律师申请对相关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交了系统梳理后的《员工跟投管理制度》文件、跟投系统数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论证员工跟投与劳动关系紧密捆绑、被告各方均系跟投合同相对方的核心主张。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返还跟投本金及收益八十余万元,同时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能证明财产独立,其股东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资金占用费未予支持。在结案前,律师提交了代理词,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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