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张X(男)与李X(女)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因性格不合、沟通不畅,二人于20XX年X月开始分居。同年X月,在李X娘家小区门口,张X伙同亲戚将照看孩子的李X母亲推倒,当众抢走孩子。此后近一年半,张X一直将孩子藏匿,拒不配合李X行使探望权。李X多次通过亲友、街道、派出所、张X所在XX单位等多方渠道协商探视事宜,均未得到解决,双方家庭还因此发生多次冲突,李X也因长期无法见到孩子精神濒临崩溃。
20XX年X月,走投无路的李X委托了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她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向XX妇联汇报,推动妇联作为权益保障方介入案件,形成了律师+妇联的联动维权模式。戴丽萍律师在南阳师范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扎实的专业知识让她迅速梳理出案件的核心问题。
在审查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戴丽萍律师紧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核心原则。她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条文,结合司法实践,明确指出张X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不符合抚养权判定的法定要求。戴丽萍律师凭借承办过100余件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离婚等领域案件的丰富经验,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案件调解和结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法庭调解阶段,戴丽萍律师作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并购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她联合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从法律、情感、子女成长等多个角度与双方及家属展开充分沟通调解。她深知在这种复杂的婚姻家庭案件中,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条文,还需要考虑到人情伦理和孩子的身心健康。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戴丽萍律师确定的法律路径是依据法律规定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促成双方达成合理的调解协议。她长期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精通诉讼代理与非诉法律服务的融合运用,善于从复杂案情中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在处理此类离婚抚养权争夺案件时,戴丽萍律师一贯的事实操作习惯是先联动多方力量介入,然后精准把握法律要点,再从多个角度进行沟通调解,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在戴丽萍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张X、李X轮流抚养,抚养期间双方互相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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