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XXX和XX因涉嫌该罪名被河北省辛集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王艳翠律师,拥有8年执业经验,与其他律师一同为被告人XXX担任辩护人。
王艳翠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承办案件达60余件,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此次面对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存在诸多复杂情况。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X月2X日至24日,XXX等人带领被告人XX、XXX等人在山东潍坊利用POS机从事转账洗钱活动,被告人XXX提供POS机并指挥操作,其提供的三台POS机转账洗钱共计XXXXX0元,被告人XXX违法所得2000元。
在庭审过程中,王艳翠律师深入分析案件证据和法律适用。她指出,虽然公诉机关指控的转账金额为XXXXX0元,但应以有被害人报案且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2XX1X0.2X元认定本案的犯罪数额。同时,她强调被告人X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一贯表现良好,无犯罪前科,系初犯,且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犯罪所得数额较小等量刑情节,请求对被告人XXX从轻处罚。
对于案件的犯罪数额认定,王艳翠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行业认知。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规则,认为只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部分才能认定为犯罪数额。在本案中,虽然被告人XXX提供的POS机转账资金金额为XXXXX0元,但只有被害人报案的2XX1X0.2X元有充分证据支持,其他数额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不应全部认定为犯罪数额。
王艳翠律师还考虑到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她认为被告人XXX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所起作用较小,应根据法律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她在法庭上积极为被告人辩护,强调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希望法庭能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判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XXX、XX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综合考虑各种量刑情节,被告人X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X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XXX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并随案移送的POS机1X个依法予以没收。王艳翠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也获得了当事人和业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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