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子是典型的债权债务领域纠纷,XX公司供货后,吉贡XX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却对剩余款项不认账。黄俊华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案件材料虽有销售单和发票,但能直接证明双方买卖关系的证据并不充分。吉贡XX公司态度强硬,坚称与XX公司无直接买卖关系,给案件解决带来很大阻碍。棘手之处在于,孙X和张X并非吉贡XX公司正式员工,如何证明他们的行为代表公司,成为了破局的关键。
突破口不在合同,那在哪里?黄俊华律师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工作。他先是仔细翻阅了微信群聊天记录,从中发现张X曾向XX公司发送吉贡XX的开票信息,孙X提供的提货联系人是吉贡XX的法定代表人。他还申请法院调查令,收集了吉贡XX收取发票且未提出异议、已支付部分货款等证据。通过这些具体动作,黄俊华律师运用证据补强的手段,逐渐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随着证据的不断收集和整理,案子有了实质进展,吉贡XX公司的态度开始松动。
保全措施落地后,局面开始变化。黄俊华律师在庭审中运用庭审抗辩的手段,向法庭提出核心法律观点:即使孙X、张X不是吉贡XX的正式员工,但其行为足以让XX公司善意地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符合表见代理的法律特征。对于吉贡XX主张的“代付”说,黄律师也进行了有力反驳。最终,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了黄律师的观点,认定双方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判决吉贡XX支付XX公司货款71,340.5元。
在这起案件中,黄俊华律师的价值在于,通过精准运用“表见代理”规则,让模糊的买卖关系变得清晰,帮助XX公司避免了漫长的诉讼,成功拿回了这笔保供物资款。对于陷入纠纷的人而言,找到一个愿意逐页翻材料、深入挖掘证据、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律师,可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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