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某建筑施工企业和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住宅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企业承建多栋住宅楼、车库及配套工程。合同签完,施工企业就进场施工,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把主体、二次结构、装饰装修、配套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都完成了,工程也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入住。可工程交付后,房地产公司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施工企业只能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房地产公司马上提起巨额反诉,说工程有质量瑕疵、施工企业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没施工、扣款不合理、维修费用巨大,要求施工企业赔偿损失、返还超额款项。
这个案子的麻烦可不少。开发商在反诉里提出质量、工期、未完工程、扣款这几大问题,每一项都涉及巨额款项。质量方面,说防水、车库地面等不合格,有几百万元维修费;工期上,要求施工企业承担几百万元违约金;未完工程和扣款也都要扣除几百万元工程款。施工企业找到在河北石家庄执业的付红亮律师。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案件。在质量抗辩上,他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质量主张没依据,而且维修费用是开发商自行改造导致的,和施工质量无关。工期抗辩时,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说明工期延误是开发商责任,施工企业没有逾期。对于未完工程,他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施工企业完成了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扣款方面,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施工企业确认,是开发商单方行为,不应扣除。
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开发商反诉。开发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被驳回。
付红亮律师执业十余年来,承办案件超500件。他还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某镇政府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判决下来后,施工企业顺利推进后续工作,付红亮律师也继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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