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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卖车位,物业收管理费,业主到底该给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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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90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袁苏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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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120211134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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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个小区里,开发商卖车位给业主,物业又要收管理费,业主觉得物业没尽责,这钱该怎么算?法院有了定论。
开发商卖车位,物业收管理费,业主到底该给谁钱?

案件背景

2021年初,王XX和小区开发商B公司达成协议,买下了小区400个车位的合法使用权,能对这些车位进行占有和使用。同年2月,小区业主委员会和C物业公司签了《物业服务合同》,规定C公司给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还能向车位使用权人收车位管理费。到了2025年,物业服务合同到期,C公司办理退场手续后,以王XX拖欠2021年到2025年的车位管理费25万元为由,把王XX告上了法庭。

争议焦点

焦点一:C公司主张的车位管理费是否应因自身违约行为相应扣减

C公司认为,自己按照合同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王XX就应该按照约定支付车位管理费。而王XX则觉得,C公司在服务期间没有尽到车位管理的核心义务,导致自己的车位长期被其他业主违规占用,所以不应该全额支付管理费。

法院查明,王XX多次向C公司反馈车位被占用的问题,但C公司并未有效解决。而且,王XX为了加强车位管控自行购置车位锁,还遭到C公司工作人员故意破坏。法院认定,C公司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期间存在违约行为,其主张的车位管理费应相应扣减。

焦点二:C公司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王XX经济损失

王XX提出反诉,要求C公司就其违约行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王XX列举了车位被侵占的现场记录、与C公司的沟通凭证、车位锁损坏鉴定等证据,证明C公司的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经济损失。

C公司则辩称,自己已经按照合同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过审理认为,C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需对王XX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最终结果

庭审结束后,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王XX不用按C公司诉请支付25万元车位管理费,只需支付16万元就能了结此案。这样既降低了王XX的经济负担,也高效化解了双方长期积累的矛盾。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涉及物业服务合同和车位管理等问题时,业主和物业都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业主遇到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则要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避免因违约行为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

写在最后

这起案件的和解结果,让业主和物业都避免了冗长的诉讼过程,也减少了双方的经济损失。袁苏律师在办理此案时,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精准地找到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制定了“抗辩+反诉”的双重办案策略。在庭审中,他条理清晰地举证质证,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袁苏律师自2019年踏入律师行业以来,承办过逾56件各类案件,在合同类案件方面有着扎实的实务积淀。正是这种对专业的执着和专注,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合同纠纷问题时游刃有余。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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