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广东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YX身为广东A公司股东、监事及XX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同案人L某以门店为依托,向老年人承诺高额返利,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高达XXX万余元,未返还资金近XXX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XXX名,社会影响极大。
在此情况下,2014年开始执业的万利律师接受委托,为YX担任一审辩护人。万利律师服务地区覆盖广东广州核心区域以及广东其他省市,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尤为专精于缓刑辩护,经办过各类罪名的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作为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办律师,以及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万利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面对这起复杂的金融刑案,展开了全流程、高强度的专业辩护。
面对本案证据庞杂、金额巨大、主从犯争议大、涉案财产处置复杂等特点,万利律师首先对数百本案卷材料进行了精细化审查。他对司法审计报告、微信聊天记录、同案人供述、证人证言、银行流水、工商内档、财务凭证等逐一核对,从而厘清公司股权、实际经营、资金流向、人员管理等关键事实。
在辩护策略上,万利律师采用了无罪与罪轻双层精准辩护。在无罪层面,他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YX具有非法集资共同故意,YX未实际参与门店经营管理,仅为挂名股东,孕期、产期无作案时间,相关账户、聊天记录存在被他人使用可能,不应按夫妻关系推定共犯。在罪轻层面,即便认定有罪,万利律师指出YX在犯罪中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且具有坦白、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等从轻情节。
同时,万利律师还针对涉案财产进行了专项辩护。他明确提出YX名下房产、车辆多为个人使用及婚前财产,与犯罪无关,请求依法解除查封、扣押,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庭审中,万利律师围绕犯罪故意、参与程度、审计数额、主从犯认定、财产处置等焦点充分质证、辩论,逻辑严密、依据充分,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争议,为法庭审慎裁判提供了专业支撑。
虽然最终法院认定Y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主犯,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查封、扣押的房产、车辆列入退赔执行范围,但万利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在涉案金额超XXX万、受害人多为老年人、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压下,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履行无罪、罪轻辩护职责,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与程序正义。其辩护思路、证据审查、焦点论证方式,也为广东地区同类特大非法集资案件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的实务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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