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XX在2023年2月2日晚酒后驾车,倒车撞水泥柱后被公安查获,血检乙醇含量95.57mg/100ml,案件移送检察院。艾X在2022年5月伙同他人盗窃电缆,造成大量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公安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该罪起点刑三年。大多数人认为醉驾案证据确凿只能认罚,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罪名既定难以改变,然而这些常规思路走不通。醉驾案中血样抽取时间与驾驶时间间隔久,不能排除驾驶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嫌疑人主观可能只是偷盗未使用电缆,损失明细也可能不客观。
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接手后,重新定义问题。在林XX醉驾案中,拆分为血样乙醇浓度能否代表驾驶时情况、驾驶后是否有再次饮酒行为两个问题。在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拆分为嫌疑人主观故意、损失明细客观性、应定何罪名三个问题。这样拆分是为了更精准地分析案件关键因素。
解决林XX醉驾案,李桂英律师查阅卷宗,发现抽取血样时间与驾驶结束时间间隔数小时,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且能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此结果为证明血检结果不能准确反映驾驶时酒精浓度提供依据。第一个问题解决后,第二个问题即能否争取不起诉的突破口出现。李桂英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解决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李桂英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针对嫌疑人主观故意,指出艾X是市网建公司外包布线施工人员,以为电缆是断头未使用的,主观是偷盗故意;针对损失明细,认为不具有客观性。基于此提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李桂英律师继续为当事人提出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最终,林XX醉驾案获证据不足不起诉,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成功改变罪名并获缓刑。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二百余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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