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时,案件的疑难之处便初现端倪。原告某水产商行认为被告朱X明知自己有大量债务需要清偿,却将案涉房屋50%的份额低价转让给被告卓X,且卓X又迅速将房屋出让,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这里涉及到法律适用的争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但难点在于判断卓X支付的款项能否抵作朱X应得案涉房屋50%份额的折价款。
樊佳佳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取证。她系统梳理了数年间百余笔转账记录,包括卓X于2022年3月至2024年12月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朱X的转款情况。同时,还收集了朱X与卓X签订的《协议书》等证据。在庭审辩护中,樊佳佳律师指出,虽然《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朱X以10万元出让案涉房屋50%份额,但事实上卓X于离婚后至案涉房屋出售前后向朱X所转款项远远超过案涉房屋出售给案外人总价的50%,且《协议书》也对此进行了说明和确认。而原告未举证证明卓X支付的款项属清偿其他债务,所以卓X支付的款项能抵作朱X应得的房屋折价款。
最终,法院采纳了樊佳佳律师的观点,判决驳回原告某水产商行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为当事人卓X避免了财产被撤销的风险,有效维护了其离婚后财产权益。
结合浙江杭州的办案经验,在处理此类涉及财产转让和债权债务纠纷的案件时,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至关重要。律师要善于从大量的交易记录中梳理出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运用要准确,在庭审中合理阐述自己的观点,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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