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范XX是湖北XX公司项目负责人,有过行贿罪的犯罪前科。2022年2月14日下午,他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朋友饮酒后去沙市区XX河东路华城XX“新声带”KTV唱歌。期间,他因找厕所未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XX和辅警田XX到现场口头传唤范XX回所配合调查,范XX拒不配合,还在被带离过程中持续抗拒、言语威胁民警,上车后也不老实,与民警发生拉扯,甚至先后掌掴、脚蹬民警面部,最终被制服。民警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同年3月14日,范XX家属代他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谅解。之后,公诉机关以袭警罪对范XX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
1.范XX的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
2.范XX的犯罪情节是否轻微,能否适用缓刑?
争议点拆解
争议点一:范XX的行为是否构成袭警罪?
法院查明的事实: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刑事判决书、谅解书、诊断证明书、调查评估意见书,现场监控视频截图、指认照片,现场勘验笔录,证人田XX、马X、钟X等人的证言,被害人袁XX的陈述,被告人范XX的供述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认为范XX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范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公诉机关的理由。因为证据充分显示,范XX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完全符合袭警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罪名成立。
争议点二:范XX的犯罪情节是否轻微,能否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的事实:范XX有犯罪前科,但他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
双方各自主张:辩护人提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范XX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辩护人的意见。虽然范XX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但他积极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这些情节可以从宽处罚。综合考虑,法院认为范XX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范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酒后闹事,酒精会让人失去理智,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遇到问题要冷静处理,不能冲动行事。其次,如果不幸和执法人员发生冲突,一定要配合执法,不要抗拒,否则可能会让事情变得更糟。最后,如果不小心犯了错,要及时认错、积极赔偿,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起到积极作用。
结尾
这起袭警案件中,范XX最终因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个结果提醒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肖仲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为他的法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执业以来,他处理了200余起案件,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本案中,他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为范XX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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