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航律师是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执业以来,已累计独立承办及主导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超800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经验。这次,她接手了韩女士的离婚纠纷案。
该案件属于离婚纠纷,原告是韩女士,被告是刘先生。争议焦点在于孩子抚养费的金额以及共同债务的分担。韩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双方分居近五年的相关材料,还有房产证明等能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料。然而,关键缺失的证据是关于共同债务的详细明细以及被告声称已给付原告的款项的具体去向和用途证明。
刘航律师介入后,首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了被告的银行流水,以此来核实被告声称已给付原告款项的真实情况。同时,梳理了夫妻双方的支付宝借款记录和银行贷款记录,明确共同债务的具体金额和形成时间。还固定了证人证言,让知晓夫妻分居情况和孩子抚养情况的证人出具书面证言。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质证称银行流水只能证明资金往来,不能说明款项用途;支付宝借款记录不能确定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刘航律师回应称,银行流水结合其他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款项并非用于偿还共同债务;支付宝借款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最终,法院准予韩女士与刘先生离婚,婚生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延吉市房产归韩女士所有,剩余房屋贷款由韩女士偿还。夫妻共同债务xxxxxx元,双方各承担xxxxxx元,刘先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承担部分给付韩女士,案件受理费xxxx元由刘先生负担。
刘航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优先核查资金往来情况,通过银行流水等确定款项性质;其次梳理债务形成的时间和用途,明确共同债务范围;最后固定证人证言,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